早在20年前就已經公布的集會遊行法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新法~
電視新聞更可以天天見到集會遊行的新聞~

原本以為人民的保母都應該知道集會遊行法的定義跟管理範疇~
結果在這次高師大美術學系的畢業展中遊行宣傳中~
我們看到的是「警察大人們似乎有點小題大作了」~~~


對遊行未事前申請,多位同學都說:「這是藝文活動,又不是抗議,不用申請也不違法。」
畢展公關組長謝依庭獲知警方認為他們的活動違法後說:「我們是故意不申請的,活動性質單純,實在沒必要申請。」


以下是引用自蘋果日報報導文章



說到「集會遊行法
相信很多人都是一知半解~~~
雞婆的堡主也一樣~
只是剛好看到這個事情~激起了堡主的好奇心~
就上網查詢了一下「集會遊行法」的條文~~

結果看到~~~
第 8 條
(室外集會遊行之申請許可)
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
一、依法令規定舉行者。
二、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類之活動。
三、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
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但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會
者,以室外集會論。


結論是~感覺是保母們是有點大驚小怪了!!!


高師大美術系的畢展公關組長~應該也是知道這一點~所以想給保母們一個好好溫溫書的機會~

只是~~我們的保母們~~有想到這一點嗎???


以下引用自蘋果日報

高師大美術學系39位準畢業生昨結成人肉鍊條,遊行宣傳畢展。魏斌攝

大學生人肉鍊條遊街 警:違法


2009年05月10日蘋果日報

高師大:為宣傳畢展

高師大美術學系歷來畢業展都斥資租借場地舉辦,楊雨萱說,今年畢展在城市光廊、中華電信光世代(高市民生路、中山路口)舉行,展期僅一天,為走入群眾才提前遊街造勢。昨午遊行時,學生沿街發紀念卡,另請每位支持民眾捐一元,到傍晚6時許,募得200餘元。
對遊行未事前申請,多位同學都說:「這是藝文活動,又不是抗議,不用申請也不違法。」畢展公關組長謝依庭獲知警方認為他們的活動違法後說:「我們是故意不申請的,活動性質單純,實在沒必要申請。」遊行近4小時,全程未受勸阻。但警方表示,遊行造勢可能影響交通,希望學生注意法令規定。


另外找到他們這次畢業展主題的相關新聞~~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9日電)高雄師範大學美術學系畢業班39名學生跳脫傳統畢業展的方式,決定用全新的藝術行動,讓民眾參與,預計16日做總體呈現,歡迎民眾一起感受在地文化藝術行動。

 

「走吧」是取九八年畢業的諧音,高師大39名美術學系畢業生下午在城市光廊宣示要以藝術行動的方式呈現畢業展;歡迎民眾參與10日下午在城市光廊、12日下午在文化中心的「一塊作藝術」版畫DIY活動

 

走吧藝術行動公關謝依庭表示,畢業展的藝術創作是採「更貼近生活」為訴求,讓民眾用輕鬆愉快的心情參與藝文活動,讓城市在地文化逐漸成型。

 

39名畢業生下午一個個綁在一起,用遊行的方式繞行城市光廊,並呼籲民眾行動支持在地藝術活動

 

走吧藝術行動將彙整兩次一塊作藝術的成果,於16日城市光廊「舞台秀」呈現另類的畢業展。980509


還有興趣看看仔細條文的可以看這裡~~~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的集會遊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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